新京报讯 据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报道,2026年1月13日,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郑建华以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国有企业官员滥用职权罪作出公开宣判。郑建华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尸体和所有个人财产将被没收。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他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他因国有公司雇员滥用职权被判处七年徒刑。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并没收其全部个人财产。任何所得或不正当所得都将被追回。经审理,被告人郑建华在2003年至2021年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助他人,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合计超过1.56亿元人民币。 2007年至2008年,郑建华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占公司公款21 5万元。 2018年上半年,郑建华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并转借给他人。事发时,已有7亿多元尚未归还。 2015年至2021年,郑建华树立个人政治遗产,追求个人利益,违法违规,滥用职权,对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郑建华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国有企业官员的权力。郑建华收受特别巨额贿赂,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应判处死刑。他除了贪污巨额贿赂、挪用巨额公款且案发时大部分未归还外,还滥用职权,对国家利益造成特别严重的损害。他必须依法受到惩罚,并以各种罪名受到惩罚。郑建华到案发现场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量刑时将予以考虑。有着索贿的历史,并因行贿受到严厉的处罚。郑建华的部分行贿行为属于未遂行为,且赃款、赃物已基本追缴,因此虽然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但存在不会立即执行的可能。法庭我综合考虑建华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我们依法作出上述处罚。李依林吉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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