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报道,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总局今天联合公布了《关于医务人员互联网健康科普不良行为名录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针对当前互联网健康科普传播存在的问题,根据相关立法提出了10项负面行动清单。 1.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损害健康事业发展、损害健康及健康产业形象的内容。 2、不得非法发布各类广告,以健康科普形式进行指导,不得通过直播等方式以营利为目的宣传、销售药品、健康课程、保健食品等。 3、我们将未经患者许可和同意,不得披露患者的个人信息或展示可识别个人身份的图像、照片或文本。 4. 禁止发布与您的职位不相符或超出您专业领域的广告内容。 5、不得发布未经科学验证的虚假内容,也不得断章取义曲解专业指引或行业标准,从而误导公众对科学知识的理解。六、特别是对于尚处于研究阶段的高危诊疗技术和诊疗方法,不能夸大病情或治疗效果,以“神医”、“神药”为名进行宣传,或者以虚构病例、编造故事误导公众。 7. 请勿滥用人工智能技术发布健康科学内容因其真实性和科学性而未获得批准,或者不包含有意义的人工智能生成的合成徽标。 8. 不得发布违反伦理、公共秩序和道德,或者违反道德或医疗实践的内容。为吸引流量,健康科普传播中不允许出现低俗“剪辑”、煽情、夸张话题等负面内容。 9. 在未通知医疗保健组织的情况下,不允许使用医疗保健组织及其部门的名称或人名(包括可用于推断统一或身份的相关标志或指示)在互联网上传播健康科学。 10. 退役后,原始积分和位置信息将无法使用。 (央视记者 温勇毅 施迎春)新京编辑
吃瓜网在线吃瓜 参与51今日大瓜每日大赛,赢取丰厚奖品!